请勿占用盲道,让视障人士也能顺利出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规划盲道就是为了保障盲人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体现国家对残疾人的关怀。

中国有超千万的盲人,为了保护视障人士行走的安全,保障盲人安全出行,我国已经建立了全球长度最长、分布最广的盲道。盲人朋友们虽然看不见这个美丽的世界,但他们可以通过听觉、触觉、嗅觉去感受,我们占用盲道的同时也在无形之中伤害了盲人朋友们。现如今,胡乱占压盲道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汽车、共享单车等物品随意占用盲道的现象很常见,各种盲道上的“拦路虎”让本来就出行不方便的盲人更加难以在路上行走,很多有形的障碍阻挡着盲人的出行,导致视障者越来越没有勇气走出家门。

盲道是一个城市人文关怀的体现,也是法律关怀残疾人的体现,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城市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准。而且不仅仅是不文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随意占用城市盲道也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非法占用盲道,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违反规定乱停车或违反禁令标志予以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拖离。拒绝非法占用盲道,共同呵护盲人畅通出行,这样才能体现我们的温度和文明的程度。

总而言之,盲道上出现的人为障碍物让盲人出行困难重重,这种城市“通病”亟需根治。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非法占用盲道的工作整治和宣传教育力度。笔者希望人们对盲道的作用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这样才能使盲道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盲道的价值得以实现。

最后,笔者温馨提示,如果不小心占用了盲道,一定要及时的避让,给盲人朋友们一条安全通畅的道路,确保视障人士出行的“专属通道”保持畅通,让视障人士也能顺利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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