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场开车漂移?出游不能出格

  作者:赵志疆

  5月22日,新疆伊宁县文旅局通报,一游客开车碾压草场已被立案调查。经查,5月17日游客许某在托乎拉苏景区擅自驾车驶入草场,对草场进行碾压。许某行为导致2亩草场植被受损,严重影响草场的生态环境和后续生长。伊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1日立案调查,对许某处5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植被,赔偿牧民草场损失。

  网传视频显示,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一辆皮卡车在疯狂漂移,车后扬起滚滚沙尘,草原上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痕。此次事件导致2亩草场植被受损,严重影响了草场的生态环境和后续生长,如此疯狂的行为,“秀”的不是车技,而是野蛮和无知——破坏草原资源,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

  托乎拉苏风景区位于新疆伊宁县境内,拥有雪山、峡谷、草原、冰川等多样地形地貌。优美的自然风光,使这里成为游客进入伊犁河谷后必打卡地之一。随着自驾出行人数的增多,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2022年3月,有伊宁县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称,看到有游客驾驶车辆驶入草场或是景区的草地,呼吁政府对此加强管理。伊宁县政府回复称,近年来,伊宁县为保护草场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加大巡护力度,二是开展法治宣传,三是加强草原执法,严厉打击碾压草场、开垦草原等破坏草原生态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破坏草原的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尽管有《草原法》,地方也为保护草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开车碾压草场的事依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破坏草场之类的野蛮行为很难被监管方及时发现,因此难免会使一些人产生侥幸心理。在如何“发现一起”存在难度的背景中,怎样“处理一起”就显得格外重要——只有让肆意撒野者感受到切肤之痛,才能以案说法、惩前毖后。

  毋庸讳言,针对肆意破坏草场的行为,以往的处理方式基本都是这样:批评教育、法律科普、赔偿草场损失……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这样的惩戒方式似乎并不理想。既然如此,各地不妨更新一下处罚方式。

  针对此次事件,有网友提出“罚他看护草场”“景区应该把他拉黑”“直播种草”。这些建议虽然并不十分正式,但其中有些建议确实颇具启发意义。譬如“旅游黑名单”:对于那些肆意撒野的不文明游客,不仅涉事景区应该将其拉进黑名单,而且有必要通过信息联网建立更加强大的“旅游黑名单”,从而实现“一处撒野,处处碰壁”,以此来倒逼游客遵守法律法规,守住文明出游的底线。

  越野不能撒野,出游不能出格。针对各种不文明旅游行为,在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的基础上,不妨走出套路化、模板化的处理方式,创新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以更加精准有力的惩戒,为绿水青山构筑起更加强大的防护网。(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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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金凌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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