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检查”应当“实事求是”而别“没事找事”

据《半月谈》报道,今年2月,北方某地一村支书,碰到令人啼笑皆非的检查要求:上级部门发通知,村里每天排查一件矛盾,当天解决一件矛盾,并按要求当天填表上报。“哪个村天天有矛盾,有矛盾还都能当天解决,还得当天上报。”该村支书苦恼至极,气愤地说,这难道不是形式主义,逼人造假?

“没事找事”本来是个贬义词,多指那些故意找借口滋事,惹是生非的行为。但是,在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确实提倡“没事找事”,也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在服务中要“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去了解百姓的疾苦,并为他们解决问题。“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就是这样的情怀。这样的“没事找事”,就“找”得应该,“找”得光荣。然而,就新闻中所述的“检查”来说,要求“村里每天排查一件矛盾”,就十分“无理”,似乎村里“没矛盾”还成了错误。须知,这是明目张胆地逼着基层“没事找事”呀!

其实,这样听起来十分荒唐的事情,在基层工作中并非个例。在近年的脱贫攻坚中,一些领导干部为了显示自己工作的“力度”,也曾要求每一个“调查组”每天必须“查”出一名“有问题”扶贫干部,并上报处理,否则就直接处理“调查组”成员。在这样的“高压”下,“调查组”自然会“鸡蛋里挑骨头”,只要发现某基层干部有那么一点点“问题”,就好似发现了“新大陆”,立即上纲上线起来。“调查组”的同志没“问题”了,反过来弄得一线的同志人心惶惶,干起工作来提心吊胆,反而影响了工作效率。这样的“必须”,只能导致气氛紧张,于推动工作没有作用。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原则,也是百年奋斗中取得节节胜利的法宝。对村民的“矛盾”来说,更应讲究“实事求是”,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如果说发现“矛盾”及时解决,那是应该而且必须的。如果硬性要求“每天排查一件矛盾”,那就会有产生两种“对策”:一种是联系群众“制造”一点小矛盾,然后假装“解决”而上报;另一种就是本来发现了数起矛盾,但为了后面的工作,故意拖延,每天安排解决一件,可能导致一些矛盾被激化。这样的“对策”,确实是被“检查”的无理要求逼出来的。

而在对基层干部的日常考查中,对有“问题”的干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也是必须的,但“必须查出一个”的要求就显得荒诞不经了。而那种“查不出问题说明你自身有问题”的逻辑只能说是一种“强盗逻辑”,已经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有矛盾要及时化解,有问题要及时处理,而不是“没有”也要“找”出来。这样的“检查”“督导”,其实是逼着最基层的同志把矛盾“制”出来,把问题“造”出来,倒不如不“检查”,不“督导”。如果此风不刹,势必产生更为严重的形式主义,影响发展大局。

“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们“轻装上阵”,多为群众办实事,是近年来作风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但局部存在的这种硬逼基层“没事找事”的现象,确实与“基层减负”背道而驰。其实,解决的“矛盾”越多说明工作干得越好、查处的“问题”越多说明工作力度越大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观念。试想,村社中一段时间里没有“矛盾”错在哪里!基层干部们没有“问题”难道是坏事?总之,“查处”力度要大,但应当建立在“实事求是”基础上,那种逼着基层“没事找事”的“检查”,实实当休矣!(文/何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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