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保”“关系保”,不能仅清退了之

  作者:陈广江

  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多地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是重点之一。集中整治以来,福建泉州南安市退出低保对象1011人;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清退不符合低保享受条件392户1304人;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取消城乡低保对象1117人,特困供养对象95人。同时,多地陆续披露了一批优亲厚友的典型案例。目前,纠正“人情保”“关系保”仍在进行中。

  所谓“人情保”“关系保”,是指利用人情、职权、地位等,为不符合条件的人谋取救助待遇,侵占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对这种“微腐败”,相关部门向来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高压之下,仍有一些公职人员知纪违纪、顶风作案,将这项兜底性政策当成“摇钱树”,千方百计从中分一杯羹。目前看,“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仍不容小觑。

  从今年多地集中整治情况来看,“人情保”“关系保”形式多样:有的虚报、瞒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亲属、朋友纳入救助范围;还有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权力影响为特定人员获取救助待遇。这些行为背后,是部分公职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私心作祟,将社会救助资源视为可随意侵占的“唐僧肉”。不难发现,“人情保”“关系保”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源在于部分公职人员责任担当的缺失和监管机制的漏洞。

  正因此,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不能仅停留在清退层面。如果只是简单地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清退出救助范围,而不进行深入的问责和制度完善,那么类似问题很可能会再次发生。在清退的同时,必须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让他们为自己的失职渎职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力,让有关人员不敢再触碰这条红线。

  除了问责机制外,堵住制度漏洞也是防止“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再次发生的关键。从报道可以看出,一些地方在低保审核、复核等环节存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这为“人情保”“关系保”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审核、复核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同时,还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总之,“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整治,在坚持“零容忍”的同时,更应在启动问责机制、堵住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下足功夫。唯有如此,才能让社会救助制度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让关怀和温暖真正落到低收入群众身上。(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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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郝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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