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不鲜活,到底谁说了算?

一辆运载着带鱼、牌照为“鲁ND3995”的货车驶入萧江收费站绿色通道专用车道,工作人员按操作规范开厢查验,发现部分带鱼破肚、断头、淌出的水发黄并有蚊蝇围绕。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畜禽,新鲜的肉、蛋、奶,《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鲜活水产品仅指活的、新鲜的。

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引发的新闻事件屡见不鲜,大多是因为对鲜活农产品的界定双方各执一词,从而引发舆论,引起大众的热议和关注。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是指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因鲜活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时间、距离以及运输条件等原因,总会造成或多或少的意外情况,导致运输司机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在沟通过程中产生矛盾和冲突。

追究根源,一是政策制定实操性不够。上级部门在制定鲜活农产品政策时,要给予明确的范围,本级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更加细致和严密的操作手册,便于基层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二是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升。各部门应加大对收费站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积极发挥老带新的传帮带作用,不能总是让临聘人员背锅,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三是鲜活农产品情况复杂多变。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等本身就面临各种变化,导致面临收费鲜活的情况不同。

虽然有其原因导致鲜活农产品在界定上存在不够清晰明了的情况,但是不得不说,部分驾驶员、司机也存在侥幸心理,用鲜活和不鲜活夹杂,或者借助舆论,故意扭曲事实,引导大众骗取关注,从而想蒙混过关。

鲜活农产品政策的制定从上至下都是站在为群众谋发展的基础上,希望部门和群众都能心平气和,共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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