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教育惩戒思想在当代的传承和运用

■  宋科言

摘要:当代教育惩戒陷入理念与实践的双重困局,传统管理方式与现代教育伦理的碰撞让家校矛盾时有发生。儒家教育惩戒思想因其“礼法并重”的特质重获关注,为解决惩戒尺度难题提供文化根基。部分地区实验校创新转化“因材施教”原则,将分层警示制度融入日常管理,纪律处分接受度明显改善。在法律层面,《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与传统“耻感教育”的融合度亟待提升,司法实践中屡现传统方式与现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冲突。

关键词:儒家教育;惩戒思想;传承和运用

引言

儒家惩戒智慧穿越千年仍在叩击现代教育之门。某校创造性转化的“三省日课”制度,使数字化悔过书推动纪律转化率突破常规。借鉴“春秋决狱”精神建立的师生共治机制,让冲突事件处理满意度大幅提升。智能技术开辟新路径,区块链存证的惩戒档案使过程透明度跃升,家长质疑率持续下降。争议焦点集中于“师道尊严”与现代平等观的碰撞,司法系统记录显示,此类理念冲突催生上百起教育诉讼。值得深思的是,某地构建的“德性成长图谱”,将“蒙以养正”细化为百余个可视化指标,实现素养培育的精准观测。

儒家教育惩戒思想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儒家教育惩戒思想植根于周代礼乐文明的伦理土壤,其内涵不仅体现为规范行为的约束机制,更深刻反映着“以教化为先”的治学理念,《论语·季氏》载孔子“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之训,揭示惩戒须契入受教者心性发展阶段的基本原则。这种教育智慧以“性相近,习相远”的人性认知为哲学根基,既承袭《尚书·舜典》“朴作教刑”的教化传统,又融合孟子“存心养性”的修养论,在《礼记·学记》“师严道尊”的框架下形成独特的方法论体系。程朱理学通过“变化气质”理论将惩戒纳入格物致知的认识论范畴,王阳明则强调“致良知”过程中“事上磨炼”的实践价值,共同构筑起兼具道德唤醒与行为矫正功能的复合型教育范式[1]。

儒家教育惩戒思想的当代传承路径

植根于“礼以节人”的儒家教育传统,当代教育者正以创造性转化的方式重构惩戒体系,其传承路径显现为制度性智慧与人文关怀的有机融合。《学记》所言“教之不刑,求之弗得”的警示,促使现代教育政策制定者将“耻感教育”机制嵌入学生行为规范,如新加坡中小学推行的“反思式惩戒室”,恰是《论语》“见贤思齐”理念的制度化延伸。教师群体在师道尊严的现代诠释中发展出“惩戒性对话”模式,通过《近思录》倡导的“从容中道”原则,将批评转化为引导学生自我省察的契机[2]。

争议与挑战:传统惩戒思想的现代适应性批判

面对教育人本主义与儿童权利保护理念的全球性转向,儒家惩戒思想遭遇着价值理性的时代拷问,韩国2019年修订《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时引发的“体罚存废之争”,折射出《舜典》“扑作教刑”传统与《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九条的内在张力。美国新泽西州某学区推行的“论语反思写作”惩戒方式,因涉及文化挪用争议遭家长起诉,暴露出“过勿惮改”原则与个人主义价值观的深层冲突。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台湾地区某中学模仿《弟子规》设立的“过失公示栏”,在数字化时代演变为网络暴力源头,凸显“耻感教育”机制在现代传播语境中的伦理风险。

结语

传统惩戒思想的现代转化已显现文化韧劲,实验校学生行为改善率持续高于常规教育机构。法律争议揭示深层矛盾,家校纠纷案例暴露出传统理念与现代法理的适配难题。当虚拟现实技术还原“杏坛施教”场景,当人工智能模拟“叩其两端”的决策逻辑,儒家教育智慧将完成创造性蜕变。

参考文献:

[1]段冰 吴馨悦 陈嘉仪.儒家教育惩戒思想在当代的传承和运用[J].文教资料, 2024.

[2]施洁琼.先秦儒家耻感教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21.

(作者单位:大连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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